[上海法拍房]_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路150弄45号402室 Skip to content
上海法拍房最新收费标准公告

泰安公寓

起拍价:210.0万元

评估价:300.0万元

保证金:21.0万元

户型:3房2厅

面积:157.87

楼层:4

使用类型:

朝向: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01-08 10:00:00

房源地址: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路150弄45号402室

建成时间:2006年

行政区:青浦区

所在版块:朱家角

区域位置:外环外

拍卖轮次:一拍拍卖

产权年限:70

权属性质:

联系人: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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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须知 标地物介绍
竞买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5日10时至2024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路150弄45号402室。

    标的所在小区名为“泰安公寓”;【产权证号:沪(2019)青字不动产权第024519号;建筑面积:157.87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19年9月25日;房屋总层数5层;竣工日期:2006年。土地宗地号:青浦区朱家角镇9街坊77/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9-08-26至2075-02-24止。

协议价:300万元

起拍价:210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月5日10时至2024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内的设备、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2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2024年1月22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市农业银行金山支行;账号:6228400037280086165】,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逾期即视为悔拍。

八、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月2日11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月2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