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拍房]_北翟路3398号1幢101、103、202、302、401、402、403等 Skip to content
上海法拍房最新收费标准公告

北翟路3398号

起拍价:80,847.0万元

评估价:115,495.6万元

保证金:8,085.0万元

户型:开间

面积:56064.4

楼层:1楼

使用类型:店铺

朝向:南北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09-11 10:00:00

房源地址:北翟路3398号1幢101、103、202、302、401、402、403等

建成时间:2012年

行政区:闵行区

所在版块:华漕

区域位置:外环外

拍卖轮次:一拍拍卖

产权年限:40

权属性质:国有

联系人: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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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须知 标地物介绍
竞买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8日10时至2020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翟路3398号1幢101、103、202、302、401、402、403、501-519、601-619、701-703室(48套);北翟路3438号2幢401室;北翟路3476号地下1层01、02、04-07、09、12-22、24-88、90-107、109-143室(136套);北翟路3478号3幢102、103、202、203、301、401、402、403室(房产证号:闵2014016725、闵2013040786、闵2013040787、闵2013040789;总建筑面积:56064.36平方米;受理日期:2013-7-11、2014-4-10;房屋类型:店铺;所有权来源:其他);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77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09-9-15至2049-9-14止。

评估价:115495.61万元。

起拍价:80847万元;保证金:808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9月8日10时至2020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0年10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燃、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0年9月1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6368821,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801号A座6028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072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0日